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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機構:縣政府辦 |
分類(lèi):政府文件 |
文號:集政辦發(fā)〔2024〕號 |
發(fā)文日期:2024-03-29 09:46 |
時(shí)效性:現行有效 |
名稱(chēng):集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(guān)于印發(fā)集賢縣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|
關(guān)鍵字:重大決策,暫行, |
集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(guān)于印發(fā)集賢縣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
發(fā)布日期:2024-03-29 15:21?
發(fā)布者:縣政府辦?
來(lái)源:縣政府辦?
各鄉、鎮人民政府,縣政府直屬各單位:
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,推進(jìn)科學(xué)、民主、依法決策,根據《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》(國務(wù)院令第713號)和《黑龍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》(2021年省政府令第4號)等規定,經(jīng)縣委、縣政府同意,現將《集賢縣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》印發(fā)給你們,并就有關(guān)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列入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應當依法履行公眾參與、專(zhuān)家論證、風(fēng)險評估、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。決策草案未經(jīng)合法性審查或者經(jīng)審查不合法的,不得提請縣政府常務(wù)會(huì )議或全體會(huì )議討論。
二、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嚴格落實(shí)責任,把握工作進(jìn)度,認真做好相關(guān)工作,確保按時(shí)完成或按縣委、縣政府的完成時(shí)限要求進(jìn)行調整。
三、目錄實(shí)行動(dòng)態(tài)管理。根據縣委、縣政府年度重點(diǎn)工作任務(wù)的實(shí)際情況,確需對目錄進(jìn)行調整的,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認真研究論證,提出建議,由縣政府予以調整。
附件:集賢縣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
集賢縣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4年3月25日
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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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項名稱(chē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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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送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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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時(shí)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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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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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賢縣園地、林地和草地分等定級和基準地價(jià)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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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自然資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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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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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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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賢縣城鎮基準地價(jià)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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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自然資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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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0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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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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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賢縣集體建設用地和農用地(耕地)基準地價(jià)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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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自然資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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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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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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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賢縣“十四五”黑土地保護規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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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農業(yè)農村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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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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